关于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编号9)整改销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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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2023-03-09 14: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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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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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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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舟山普陀区入海排口污水渗漏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海”问题(编号9)已完成整改,并通过现场核查验收。现将上述问题整改销号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方式:中共浙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0571-28869075。
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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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普陀区入海排口污水渗漏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海问题(普陀区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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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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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体系,强化各类污水排放监管,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基本解决普陀沈家门片区污水直排入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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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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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开展截污纳管现状排查。根据排查结果,2021年6月底前,完成普陀沈家门片区污水专项规划;2021年底前,完成污水管网修复,根据需求实施污水应急收集处理项目;2022年底前,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完成沈家门东片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问题整改。2021年底前,完成沈家门滨港路沿线13个入海排水口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沈家门东片区污水管网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改造27个路段约14公里污水管网。
3.完成沈家门西片区(普陀区海天大道与滨海大道之间区块)污水收集不到位问题整改。2021年6月底前,完成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区块环境综合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污水处理厂扩容和中弄河碶、闸门改造提升工程;2022年底前,完成舟山海洋渔业公司周边区块雨污分流、截污纳管改造;推进普陀沈家门西片区截污纳管,实现各类污水应收尽收、应纳尽纳、应处尽处。
4.提升本岛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2022年底前,完成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的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5.健全污水长效管控机制。2021年6月底前,完成沈家门片区入海排水口、碶(闸)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生活污水应急处置到位。严格落实工业企业环评批后监管,加强对工业企业监管排水户监管、执法,杜绝工业污水及未达到纳管标准的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严厉打击超标排污、非法纳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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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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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完成截污纳管现状排查及修复。完成《沈家门片区污水专项规划》并实施;完成沈家门城区13条城市道路污水管网疏通、清淤、检测及修复;建成并投运普陀区4号泵站附近、中弄河附近区域两处合计1万立方米/日的污水临时应急处理设施;完成普陀区沈家门集镇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2.完成沈家门东片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问题整改。完成沈家门滨港路沿线13个入海排水口改造。完成沈家门污水管网提升行动计划,共改造27个路段,合计14.3公里污水管网敷设。
3.完成沈家门西片区污水收集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舟渔公司区块环境综合整治;完成舟渔污水处理厂扩容提升工程并投运;完成中弄河外闸改造、内闸提升、中弄河(明珠路)闸门建设等项目;完成舟渔公司周边区域截污纳管;完成中弄区域征地拆迁,推进截污纳管等工作,实现污水应收尽收、应纳尽纳。
4.提升本岛中心城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舟山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目前已投入试运行;舟山市污水处理厂配套主管网工程也同步完成。
5.健全污水长效管控机制。完成沈家门片区入海排水口、碶(闸)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编制完成应急预案,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确保生活污水应急处置到位。多次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的环境执法检查行动,加强对纳管工业废水监控,加强对纳管排水户监管、执法;杜绝工业污水及未达到纳管标准的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严厉打击超标排污、非法纳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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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问题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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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普陀区入海排口污水渗漏和生活污水直排入海(勾山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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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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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排查、修复该区域雨污管网,杜绝污水渗排、漏排入海。实施新花小花河区域水质提升工程,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指标达到V类水标准,改善河道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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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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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公共管网排查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勾山园区内新花路、新园路、三益路污水管网全面排查、修复和改造。
2.推进企业综合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勾山园区企业内部管网排查、修复和改造,强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重点企业安装流量计和阀门,实施“一厂一表一阀”。对超过协议纳管标准的重点企业完善预处理设施。
3.实施污染治理工程。2021年底前,建成新花小花河北段3000吨/日污水应急治理设施,达到二级标准后排放入海。2022年底前,建成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的舟山市污水处理厂,应急治理设施作为预处理设施纳管接入。
4.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1年底前,完成勾山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确保污水应截尽截、应纳尽纳、应处尽处。
5.实施河道生态治理修复。2022年6月底前,完成新花小花河河岸治理及生态治理修复提升工程。
6.加强断面监测监控。2021年8月底前,在新花小花河入海碶门前设立监测断面,加强断面水质监测,根据需要加密应急监测。2021年8月底前,完成视频监控装置安装。
7.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对勾山园区纳管企业环境管理。企业和舟山市污水处理厂签订处置合同,约定污水纳管标准和相应管理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8.落实应急联动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通过实施上游企业错峰生产等手段合理调配污水总量,提升进水稳定性。制定实施应急工作方案,有效应对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河道水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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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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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公共管网排查改造。2021年底前,对勾山园区内新花路、新园路、三益路主干管共计约3840米污水管网开展全面排查,根据排查出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并已完成修复和改造。
2.推进企业综合整治。印发实施《勾山区域工业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21年底前,对23家工业企业内部地下排水管道共检测17063.8米,检查井及雨水篦1399个;对1座商贸大厦、1个创业中心共检测地下排水管道3018.5米,检查井及雨水篦子104个。对排查出的管网破损缺陷、雨污混接、检查井盖错盖破损、排水设施损坏等问题,已完成整改修复和改造。对年用水量1万吨以上的12家企业已实行“一厂一表一阀”管理制度,企业污水经收集沉淀预处理后实施压力排放,污水排放口设置切断阀门、流量计和自动采样仪等设备设施,加强对重点企业污水排放水量水质的监控。
3.实施污染治理工程。2021年底前,勾山工业园区已新建成一套3000吨/日污水应急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15万立方米的舟山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处于调试运行阶段,应急治理设施后续作为预处理设施纳管接入。
4.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2021年底前,已完成勾山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并通过验收,确保污水“应截尽截、应纳尽纳、应处尽处”。
5.实施河道生态治理修复。园区开展并完成河道全面排查溯源工作,实施了河道清淤减少底泥污染源、河岸治理阻断企业污染源、暗渠改造明渠提升观感、河道南北两段各一套2000吨/日水质处理提升设施、末端设置切断闸门防止不达标水体外排、河岸生态绿化等系列工程。
6.加强断面监测监控。在新花小花河上游、下游入海门前设立监测断面,加强断面水质监测,委托第三方定期对水体主要指标进行监测,并已完成河道视频监控装置安装。
7.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对勾山园区纳管企业环境管理。企业和舟山市污水处理厂签订处置合同,约定污水纳管标准和相应管理措施。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8.落实应急联动措施。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通过实施上游企业错峰生产等手段合理调配污水总量,提升进水稳定性。制定实施应急工作方案,有效应对整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河道水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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