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宗局赴市级宗教团体调研推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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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民宗局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王德好一行,先后赴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和市基督教“两会”,与团体负责人座谈交流,指导推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浙江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 市佛教协会会长月真、市道教协会会长董中基、市基督教协会会长张耀法分别汇报了各团体贯彻落实两个《办法》的情况,大家围绕贯彻落实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展开交流。王德好就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高标准落实两个《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 大家一致认为,自《办法》实施以来,市级宗教团体主动展现头雁风采,率先做好示范引领,及时将《办法》的贯彻落实纳入年度重点任务,指导所属宗教组织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实操培训,依法依规加强信息服务管理,自觉接受多部门联合监管,形成了具有杭州特色的实践样本。下一步,着重从三个方面进一步贯彻落实: 一要从讲政治的战略高度上认识两个《办法》,强化政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坚持线下线上协同治理。《办法》的出台,为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治理、提升宗教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了法治支撑。宗教组织必须从维护国家网络安全和意识形态安全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牢记网络空间不是“宗教活动特区”和“宗教舆论飞地”,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办法》在杭州走深走实。 二要从与上位法的贯穿联系上理解两个《办法》,强化法治自觉。积极引导宗教界弘扬法治精神,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办法》明确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不越红线、不打擦边球;《办法》未明确细化的,要主动与宪法法律和宗教政策法规联系起来理解,从上位法里找答案,把保护合法、制止非法落实到位,切实消除“线上线下一个样”“用线上代替线下”的模糊认识,不断增强依法管理互联网宗教事务的法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要从推进“城市之窗”建设的目标导向上落实两个《办法》,强化实践自觉。各宗教团体要强化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好《办法》作为建设宗教中国化和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城市之窗的重要展示,坚持示范引领,自觉接受监督,着重在学习培训、许可办理、信息审核、服务管理等方面把好关、带好头,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场所内外统一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经得起检验,为营造清朗的互联网宗教信息空间贡献杭州宗教界力量。 杭州市民宗局政法处、宗教处和相关团体负责人员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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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杭州市民宗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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