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竞争性遴选,现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区域协调、绿色转化等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入围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0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
滨江区+泰顺县、萧山区+龙泉市、余杭区+柯城区、钱塘区+龙游县、龙湾区+苍南县、乐清市+景宁县、瑞安市+文成县、吴兴区+云和县、德清县+缙云县、长兴县+常山县、南湖区+遂昌县、嘉善县+庆元县、桐乡市+天台县、柯桥区+江山市、义乌市+莲都区、临海市+衢江区、温岭市+三门县、玉环市+仙居县。
二、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
第一档:泰顺县、苍南县、衢江区、江山市、开化县、仙居县、龙泉市、青田县、缙云县、松阳县;
第二档:文成县、龙游县、三门县、遂昌县、景宁县。
三、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
非海岛县(市、区):淳安县、建德市、临安区、永嘉县、平阳县、安吉县、兰溪市、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柯城区、常山县、黄岩区、天台县、莲都区、云和县、庆元县;
海岛县(区):洞头区、普陀区、嵊泗县。
联系电话:
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结对促共富示范创建财政专项激励:省财政厅经建处0571-87058476;
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省财政厅农业处0571-87056585;
绿色转化财政专项激励:省财政厅资环处0571-87057613。
浙江省财政厅
2023年4月4日